豫交运车〔2009〕38号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驾驶员(客车)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各省辖市运管处(局),郑州修配管理处:为了提高全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素质,展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省交通厅、省交通工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五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根据省交通厅、省交通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交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交[2009]26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具体承办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动车驾驶员(客车)职业技能竞赛两项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根据省厅要求,我局成立职业竞赛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领导竞赛活动工作
组委会主任:贾志坚副主任:王新宪成员:夏郑华、刘喜盈、徐彩琴、龚全武、谭书臣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评判组、后勤保障组
办公室主任:王新宪副主任:刘喜盈、徐彩琴成员:夏郑华、陈玉华、齐林评判组长:张东龙副组长:夏郑华、齐林后勤保障组组长:龚全武副组长:张徽、赵玉峰二、竞赛方式、内容竞赛分省、市二级进行,市级竞赛前三名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竞赛内容分理论竞赛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总成绩100分,其中理论知识竞赛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竞赛占总成绩的70%,理论和实际操作竞赛标准和评分办法见附件1;汽车驾驶员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技能包括道路驾驶(竞赛技术方案见附件2),理论、实操竞赛成绩均按百分,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三、参赛选手条件参赛选手条件应符合厅技能竞赛规定条件
四、省级竞赛时间、地点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竞赛时间为9月10日-12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竞赛地点设在河南省交通职业学院南院(郑州市航海中路165号);汽车驾驶员竞赛时间为2009年8月11日-13日,竞赛地点:新乡市
五、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按照厅奖励办法执行
六、其他1、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