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湘质监局质函[2005]95号关于转发资格考试征求《高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市、州质监局质量处(科),标质科:根据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拟在2006年开展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国家质监总局质量司特组织专家对质量专业岗位高级职业资格应掌握的知识和具备的能力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起草了《高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组织本地区的专家和重点企业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1日前将修改意见报省局质量处
联系人:刘玮珍联系电话:0731—5557661(兼传真)附件:关于征求《高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主题词:质量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函湖南省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5年6月14日印发附件附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局)函质检质函[2005]30号关于征求《高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完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职业资格),根据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安排,拟在2006年开展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考试和评审是评价工作的两个环节
为了做好高级资格考试环节的准备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质量专业岗位高级职业资格应掌握的知识和具备的能力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草稿)》
经征求部分企业和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了《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
现印送你们,请组织本地区的专家和重点企业提出修改意见
具体要求如下:一、《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对企业质量管理起着导向作用,请各地认真组织10—50家质量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提出修改意见,如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国名牌企业、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