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小心落入用工单位布设的圈套法律部门提示广大从业者,防范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圈套。“”“”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表达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附属地位。“”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纳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特别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关于如此的合同,由于其商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因而,应当是无效的条款。“”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平安“”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躲避责任。“”五是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六是双面合同。确实是有的用人单位预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