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国家税务局赣州市地方税务局赣市国税发〔2008〕70号关于联合评定2006-2007年度A、B级纳税信用企业的决定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各单位:为鼓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通知》(赣国税发〔2008〕46号)文件精神,结合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财务会计核算质量以及社会诚信方面的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纳税人申请,各县(市、区)国、地税局审核、联席会议初评,赣州市国、地税局复审和联席会议评议、公示等程序,文件经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江西赣州供电公司等59户企业为“2006-2007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经赣州市国家税务局、赣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江西中烟工业公司赣南卷烟厂等175户企业为“2006-2007年度B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税法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信用体系,促进依法诚信纳税
要扎扎实实开展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兑现激励措施,取信于纳税人
附件:1、2006-2007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2、2006-2007年度B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1:2006-2007年度A级纳税信用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1、江西赣州供电公司2、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3、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4、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5、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8、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赣州公司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赣州市文清路证券营业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