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收入【教学目的】本章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在熟练掌握各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础上,能对涉及各项收入的业务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教学重点与难点】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及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和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节收入概述一、收入的定义和特点(一)收入的定义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特点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分类按照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第二节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仅包括取得货币资产方式的商品销售及正常情况下以商品抵偿债务的交易,不包括非货币交易、期货、债务重组中的销售商品交易
另外,企业以商品进行投资、捐赠及自用等,会计上均不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应按成本结转
一、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时确认收入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是指风险和报酬均转移给了购货方
当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移出该销货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购买方,需要关注该项交易的是指而不是形式
1.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例如大多数零售交易
2.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