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辅导(四)注:包括第六章企业合营与合并会计报表、第七章外币会计、第八章物价变动会计、第九章商品期货会计第六章企业合营与合并会计报表第一节企业合营概述一、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的区别(一)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其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当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则该被投资企业可视为投资者的联营企业。此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当确认为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政策制定过程。(3)互相交换管理人员。(4)依赖投资方的技术资料。(5)其他足以证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二)附属企业即子公司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这里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收益。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直接控制(1)通过一方拥有另一方超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比例来确定。(2)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或其他方式实现的直接控制。(3)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控制。方式一,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方式二,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方式三,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2.间接控制一方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从而形成的控制权。可以分为通过间接投资实现的控制和通过其他方式实现的间接控制。3.直接控制与间接控制的结合一方直接和间接拥有另一方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三)合营企业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通过上述可知,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1.合营企业不同于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不具有控制权;而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2.合营企业不同于附属企业即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即使是非全资子公司,其他的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也没有控制权。而在合营企业中,参与合营的各方对合营企业都具有共同的控制权。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附属企业三方主要区别——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联营企业附属企业合营企业重大影响下被投资企业控制下被投资企业共同控制下企业当投资者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被投资企业——联营企业。当投资者能够控制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被投资企业——子公司,投资者企业——母公司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合营者对合营企业具有控制权。财务报表中应该采用权益法进行反映,不必将联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母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应该进行合并反映合营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不按权益法财务报表也不进行合并。二、企业合营的形式及其会计问题企业合营分为三大类型——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实体。他们都具有合营的以下特点: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营者都受到同一项合同规定的约束;2.以合同规定确立共同控制。这一特点保证了任何一个合营者都不处于单方面控制合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地位。(一)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经营涉及使用合营者的资产或其他资源,而不是建立一个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或是与合营者自身分开的财务结构。每一合营者使用自己的资产、设备和装备,备有自己的存货。也发生自己的费用和负债、筹集自己的资金。合营活动可以有合营者的雇员随着合营者的类似活动同时进行。合营协议常常规定销售共同产品的收入和共同发生的费用在合营者之间分配的办法。关于合营者在共同控制经营中的权益,每一合营者将以下项目记入其会计记录,列入其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从而也列入其合并财务报表:1.其所控制的资产及其所发生的负债;2.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从出售合营商品或劳务中赚取的收益份额。由于资产、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