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2004年集体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厂(以下简称厂)与***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是双方在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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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2020年各项目标:一、完成工业总产值980万元
二、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
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15万元
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5%
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10%
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二章企业用工第六条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动组织,采取多种形式的用工制度
待岗的职工需要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第七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时间第八条本厂职工的工作时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每周不超过4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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