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明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规范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提高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质量,促进各培养单位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学位论文流程规范学位论文是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学位论文从选题、定稿、到通过答辩,一般要经过若干环节
通过规范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流程,有助于培养单位、导师和学生依照流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一般应遵循图1所示流程:图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流程规范流程说明:1
选择导师、选题、开题:一般通过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确定论文导师;学生应及时与导师沟通,讨论学位论文方向与选题
一般需考虑导师研究领域或专长,结合自身工作、实习经历和个人兴趣,选择并确定学位论文选题;根据培养单位要求,由学生填写开题报告(一般包括文献梳理、问题提出和论文大纲),并经导师签字认可后,由培养单位或导师组织3-5名专家召开论文开题会,做出是否同意其开题的结论
原则上论文开题至正式答辩的间隔期不应少于6个月
论文撰写与中期考核:在论文开题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外文文献进行深度梳理,搜索、收集数据,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查,撰写论文初稿;在论文计划进度过半时,由培养单位组织3-5名专家对学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或检查,了解学位论文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导师审查论文、定稿:导师拥有对学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权利和义务
导师认为学生论文达到质量要求时,可同意学生论文定稿
系(所)组织预答辩:学生按照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由导师负责组织3-5名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做出是否同意继续后续研究的结论,并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