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EPA业务涉及国税税收主要问题的介绍一、基本情况介绍国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外商投资企业在我省各市都有投资,主要涉及港口、码头、公路、铁路、桥梁、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汽车、摩托车、电子、家用电器、交通运输、通讯、房地产、建材、医药、食品加工、酿酒、饮料、造纸、服装、皮具、鞋业、装备修理,高新技术产业、IT业、金融、商业、旅业、农、林、牧业等行业。投资的行业中既有技术含量高的知识密集型企业,也有劳动密集型企业;既有投资额大的企业,也有投资额不大的中小企业。他们在为广东省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取得了合理的回报。自1994年大陆实行税制改革以来,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其中国税部门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部份内资企业所得税和证券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办企业的所得税,不再分内外资,均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现将国税部门负责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介绍如下:(一)流转税1、增值税(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种植业、养植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产品,免税。(2)生产销售的饲料、农膜免税。(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税。(4)对在生产原料中掺入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利用城市垃圾或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电力或以林业的“三剩物”、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指定的产品实行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政策。(5)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软件、集成电路产品,按法定税率17%征税后超过3%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办法。企业进口的软件经重新设计、改进、转换后对外销售,享受上述优惠。2.消费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取消了以下消费税税目:(1)取消了汽油、柴油税目。(2)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新增了以下税目:(1)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①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②高档手表税率为20%;③游艇税率为10%;④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⑤实木地板税率为5%。(2)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上述新增子目的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①石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②溶剂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③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④燃料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⑤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上述新增子目的计量单位换算标准分别为:①石脑油1吨=1385升;②溶剂油1吨=1282升;③润滑油1吨=1126升;④燃料油1吨=1015升;⑤航空煤油1吨=1246升。计量单位换算标准的调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二)所得税1、一般规定(1)降低税率优惠A、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和项目(A)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B)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C)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D)在国务院批准的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但以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投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为限。(E)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F)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地区设立的从事国家鼓励专案的外商投资企业;对设在西部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