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公安局飞鹰行动总结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林业厅、省公安厅、昆明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于2008年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
根据省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此次专项行动
我州在5月12日在迪庆州森林公安局专题召开了迪庆州“飞鹰”行动会议,会上在前一段专项行动开展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了我州“飞鹰行动”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飞鹰行动”
会后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于2008年5月14日召开会议,召集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有关领导安排部署我县此次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协调配合,狠抓落实,我县的“飞鹰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我县此次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及时成立了由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飞鹰行动”领导小组并由县林业局局长邱正忠同志任组长、分管林政的副局长和春荣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甘志荣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和宇平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聪同志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杨晓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案件督办、调度统计、汇总上报及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迪庆州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当前林区治安热点和难点,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了打击重点、行动目标、工作时限,为全面落实好此次专项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认真进行摸底排查第1页共3页按照专项工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