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2]12号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院校、国家部委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7日进行
上午9:00-12:00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下午14:00-17:00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三)
根据此规定,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因此要动员有关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市场准入控制或有质量保证要求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对在关键质量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要求其逐步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
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的基本程序:1、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13日17:00时
考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