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山东省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出口潜力和技术水平,示范带动效应较强的某一特定行业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以县(市、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
一、认定范围(一)行业及其重点产品
根据全省商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目前专业型示范基地发展现状,本次认定范围为:纺织服装、轻工、医药、建材和化工等五大行业;各行业的重点申报产品类别(即二级产品目录)详见附1
(二)区域范围
申报主体的区域范围为县(市、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申报数量各市要在认定范围内,结合本地特色产业集聚区在全省的领先优势,综合确定本地区申报的行业和产品类别,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申报条件(一)基地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产业链和配套体系比较完善,产业区域特色鲜明,产业聚集优势明显特色产品产业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见山东国际商务网)限制类生产项目,特色产品主要出口企业使用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不得属于该目录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二)基地所在地政府已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培育规划,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支持相关产业出口转型升级
(三)基地内特色产品相对集中,生产规模在全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产业集聚优势明显
化工行业2010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纺织服装和医药行业2010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亿元,轻工和建材行业2010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
(四)基地内特色产品出口规模较大,出口商品市场覆盖面广,国际竞争力强,出口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化工行业2010年出口额不低于1亿美元,纺织服装和医药行业2010年出口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轻工和建材行业2010年出口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
(五)基地内特色产品企业数量一般不少于10家
特色产品主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