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诱发贿赂问题的调研报告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时间:2011-04-0208:44□李灿一、立项调查来源及调查经过大家均知道,对于一些知名企业,如行业龙头企业、优质上市公司等,因其作为大客户是各商业银行竞争的对象,是银行“有求”的企业,因此贷款是“免费”的,即除了利息(有时还是低息)之外,一般没有回扣;对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为是企业“有求于”银行,以好处费为名索要回扣的现象,就时常发生。贷款的潜规则和暗箱操作,增大了金融风险,损坏法制尊严,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2010年经检察长批准,我们职务犯罪预防科将“信贷中诱发贿赂问题”作为专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预防调查。为严肃认真、详细全面搞好此次调研,我们实行全面调查、材料综合、专家论证等,先后发放调查问卷100余份,以掌握信贷贿赂现状及民众对金融腐败的反映和呼声,找准调查切入点;调阅我院反贪局近年所办理的所有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卷,与原办案人研讨案发缘由,预约原案件当事人,询问银行贷款流程及手续,掌握贷款中贿赂手段;走访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调取相关信贷规章制度,召集相关数十名银行业内人士及工商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制度的修订意见,集思广益,以寻求杜绝此领域职务犯罪对策。通过上述细致工作,此预防调查现可结束。二、信贷过程中贿赂现状及摸底结论从我们座谈会了解看,结合我们发放的调查问卷资料,调查显示约80%的人认为,信贷中诱发贿赂问题,在经济生活中是属于“非常普遍”和“比较普遍”的现象,只有不到20%的人认为这种情况“很罕见”或根本“没有发现”。调查还表明,45.5%的人认为,获得贷款需要给银行工作人员以好处,这一点在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群体中体现得更为强烈,他们中有73.7%的人认为需要给好处。这一方面证明了农户和小经济实体在金融领域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潜规则的严重存在。一名民营企业老板不仅“验证”了银行业内潜规则的存在,还“现身说法”,提供了回扣的比例。他在接受一家媒体的匿名采访时说:“前不久,我们公司需要资金5000万元,找了几家银行后,有银行认为我们符合他们的贷款条件,原则上同意提供贷款,但就在各种手续基本办妥后,对方一支行行长出面,提出了100万元的好处费。”如此算来,这笔贷款的回扣比例是2%。而据一位长期在信用社工作的人员透露,信用社情况可能更为严重,一些金融诈骗分子为了贷“不用还”的钱,用于贿赂银行官员的钱数甚至已经达到了贷款总额的30%左右。由此,我们对另一个调查的结果也就毫不奇怪了。在对银行人员尤其是信贷人员私人福利收入及消费的判断调查中发现,只有不到三分之一(30%)的人认为,金融机构负责人和信贷人员的消费基本符合收入水平;60%的人认为与信贷沾边的银行工作人员消费高于正规收入,收入不足部分由大量黑色即腐败收入弥补。同时,多数人认为,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排序是:信贷权限(也就是资金配置权)、存款资源和效益,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被调查者在回答影响收入差距的原因时,竟然都将“对机构效益的贡献”排在最后一位。如果说这一调查数据还不能使我们直接把金融从业人员的消费水平与腐败直接挂钩,另一调查则确实说明“潜规则”的存在。被调查者普遍认为,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的隐性收入占总收入的20%-60%,全国平均为28%,特别是金融机构负责人隐性收入接近50%,信贷人员超过30%。其中监管机构负责人的隐性收入最高,其次是部门负责人和一般经办人员。这说明,“权力等于额外收入”,在金融机构非常明显。实证调查还显示,目前贷款的“租金”(权力寻租的“租金”)--有两类,一是贷款申请中发生的费用,二是维护信贷关系所需的花费--也是非常“昂贵”的。就全国而言,平均每100万元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申请费用接近4万元,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被寻租的境遇更加糟糕,其平均1万元贷款的申请费用接近600元。这意味着,企业一次性直接支付的费用大约占本金的4%,而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的费用约占6%。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银行和信用社对企业、农户的贷款多以一年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这说明几乎每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