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本集团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发展的需要,规范本集团的固定资产管理,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使其更好地为各项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集团母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使用、谁管理”,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承担直接责任,责任管理部门承担管理责任。第四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对本集团固定资产管理作业统一领导,并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负责。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单位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管理负全面责任,责任管理部门对责任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对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提出或组织草拟应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固定资产盘点、闲置及抵押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各责任管理部门和分(子)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管理部门(一)集团公司母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母公司本部各类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的台账设立、卡片管理、资产的验收、维护及处置,保管责任管理范围内各类房屋建筑物和运输设备的产权证明管理等工作并对各分公司及子公司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路网管理中心:负责监督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营运公司路产资产的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母公司本部各类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对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建议: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关系要核对帐帐相符(每月核对签字),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帐物相符(至少每半年核对签字)。投资部作为归口管理,是监督、检查的责任。(二)机电维护公司:负责对本集团所有机电系统进行维护。建议:应该是受其它单位的委托后才能进行机电系统的维护,公司还有没有成立,可能是竞争关系,如果别的单位价格底,也一定要委托机电维护公司。(三)养护管理公司:负责对各高速公路路面进行专项及大修、路面预防性养护、桥隧结构物补强加固等专业技术性强的养护等。建议:应该是受其它单位的委托后进行养护作业,公司还没有成立,还涉及到资质问题,以及与通力公司的关系,可能是竞争关系,如果别的单位价格底,也一定要委托养护管理公司。(四)产业投资公司:负责对本集团所辖高速公司附属产业资产的管理,包括建立附属产业资产的台账,保管相关产权证明。(五)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全资及控股营运子公司(建议:目前是建设中心和建设分公司的体制,应相应调整)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含附属产业资产)负全面的管理责任,并根据自身机构的设置和特点,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含机电设备、路网)、处置、卡片管理、产权证明管理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具体的责任管理部门,并报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备案。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第七条、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建议:是否要限定多少价值以上的)。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内容、属性和使用功能分类(建议:与财务帐要对应)(一)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二)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楼、职工宿舍、服务区房屋、收费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车库、油库等。建议:还有养护工区、区域管理中心、监控中心、区域监控中心等,没有道班房、油库等(三)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建议:还有隔离栅等,(四)通讯设备:包括数据传输设备、业务电话系统、指令电话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五)监控设备:包括外场设备、控制中心设备等。(六)收费设施:包括中心设备、收费站设备、车道设备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