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车船税讲解提纲VIP免费

车船税讲解提纲_第1页
1/84
车船税讲解提纲_第2页
2/84
车船税讲解提纲_第3页
3/84
车船税讲解提纲车船税制度概述车船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1973年简化税制时将其并入工商税,仅对外资企业继续征收此税。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开征车船使用税。对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的车船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从而形成两个税种同时并存,内外有别的局面。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合并,形成内外统一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即国务院第48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车船税改革主要内容条例根据我国目前车船拥有、使用和管理现状以及发展趋势,在分析车船税制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现行征管经验的基础上,本着简化税制、公平税负、拓宽税基,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对车船税的各税收要素作了全面的规定。与原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相比,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改革:1.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条例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解决了内外资企业车船税制长期不统一的问题。2.税种性质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为了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财产税制度,为地方财政提供较为稳定的税收来源,并考虑到我国在机动车的使用环节已经征收养路费的情况,条例将过去在保有与使用环节征收的财产与行为税,改为在保有环节征收财产税,将纳税人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改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适当提高了税额标准。根据目前对车船征税和收费情况,条例保持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幅度的下限,而将上限提高了1倍左右,如,载客汽车的上限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660元。同时《细则》进一步对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提高了税额下限。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税额幅度为: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4、对车船税的减免项目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部分免税规定,对港作车船、工程船等经营性车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以及趸船、浮桥用船不再规定免税;为了严格控制减免税,条例取消了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定期减免税的规定。二是增加部分免税的规定,条例将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捕捞和养殖渔船增列为免税车船,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为鼓励和促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条例还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三是保留部分免税的规定,条例继续保留对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和公安、司法等部门警用车船免税的规定;保留了对外交机构、国际组织及相关人员车船的免税规定。5、确定了法定代收代缴义务人。《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6、改变了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载货汽车的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按载重吨位征收改为按车辆的自重吨位征收。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人,开展代收代缴工作的主要税法依据为《条例》、《细则》和征管法及其细则;《吉林省车船税实施实施办法》(省政府第191号令),省地税局与省保监局联合下发的[2007]93号文件根据上述税法依据,按照税收相关要素和征管实践,做出具体讲解。一、车船税纳税人《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吉林省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在我省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车船所有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享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车船税讲解提纲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