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审核:批准:1
0目的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向管理层提供清晰、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0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理账的核算工作3
1出纳员:负责现金收支单据的整理、交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相关工作
2应付会计:负责供应商应付账款的核算、原材料采购单价的维护等相关工作
3应收会计:负责客户应收账款的核算等相关工作
4财务管理员:负责应收帐款、应付帐款、库存物料与商品等相关数据的复核确认工作
5总帐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凭证,对各会计科目余额进行核对确认等相关工作
6财务经理:完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等相关工作
7财务负责人:负责对会计核算制度的审批执行工作
0内容及要求5
1会计核算原则5
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月度财务报表于每月15日前提供
2会计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涉及以外币核算的业务,统一按当天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期末,按当天汇率核算“汇兑损益”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
4会计核算的处理方法、口径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若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财务负责人申请变更,经批准后才可执行
5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6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管理层的需要
财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7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