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一】王xx,男,xxx年7月出生,xxxx年11月被集团招聘为聘用人员,于xxxx年1月1日续签劳动合同,在xx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从事有线电视技术岗位工作。xxxx年8月27日,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研究,决定与该同志自9月15日起解除劳动合同。xxx广播影视集团xxx年9月21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二】我单位职工郑xx同志,性别,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于xxxx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岗位为食品加工,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开始日期为xxxx年1月1日。现因本人无故旷工多日未上班,严重违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即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附工会批复。特此决定。xxxx食品有限公司xxx年五月四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三】六分公司:你分公司关于孙xx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孙xx,男,xxx年6月出生,汉族,xx省xx市人,文化程度大专,毕业于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工民建专业,xxxx年8月参加工作,原六分公司员工。主要错误事实:该同志自xxxx年9月至今,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分公司曾多次联系本人,集团公司于xxxx年6月30日在xx日报登报通知,但该同志既不回单位上班,也不回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保险。累计旷工达240天。鉴于孙xx同志上述错误事实,为严肃企业劳动纪律,教育广大员工引以为戒,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项之规定,经公司研究,给予孙xx同志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xxxx年八月二十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