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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合同的公告根据政府规定,解除合同需要向有关单位出示公告,下面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解除合同的公告,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解除合同的公告范文一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公告海土资用字〔20xx〕341号海南东升老人院有限公司:我局于20xx年与你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口市国让(合)字[20xx]54号】,将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西侧142393
59平方米(合213
59亩)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出让合同第五条约定土地用途均为医卫慈善用地(东升老人院),第十三条约定容积率分别为0
2,不作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20xx年12月26日市规划局向你公司作出市规函【20xx】2817号文,将该地调整为三块用地,地块一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地块二和地块三均为研≤发办公混合用地,地块一和地块二容积率2
0,≤地块三容积率1
项目用地规划性质、规划用地指标均发生实质性调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建“”设东升老人院项目的合同目的已实质发生了改变
同时由于20xx年5月11日《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第34条第3“款因城乡规划调整等原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需要改为商服及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并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土地供应
的规定,我局已无法办理改变土地用途的审批手续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解除海口市国让(合)字[20xx]5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还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