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本位论蒋一苇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应当从何处入手
目前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想法:有的认为主要问题不是集中过多,而是集中不够,应当先解决如何适当集权的问题;有的认为主要问题是中央集中过多,应当把更多特权下放给地方;有的则认为根本问题在于企业缺少自主权,应当先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本文作者是持第三种主张的
本文论证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单位仍然应当是具有独立性的企业,而且,企业必须是一个个能动的有机体,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按照市场供求情况,对劳动力、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可以自行增减、选择,具有独立经营、自主发展的条件;在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原则下,企业应当具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应是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对企业的领导应采取经济手段
这样做不但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而且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原则
作者蒋一苇,1920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
著有《企业管理概论》等
一、经济体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任务
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其中的“改革”就是指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
我国现行经济管理体制,有许多部分不能适应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需要这一点已为人们所公认
但是,体制问题的症结何在
是否必须从根本上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
改革应当从何入手
对于这些,认识还不完全一致
我国现行的一套经济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建国初期从苏联学来的
当时虽然有效地恢复国民经济,但是从旧社会接受下来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重工业几乎是空白
在这种情况下开始进行较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采取苏联经济体制的模式,实行国家高度集中的领导,从当时的主客观条件来说,是必要的
实践经验也证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卓有成效的
随着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撇开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