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安全事故整治工作措施接受监督
区排查办组成指导组,督促检查
对各镇、街道、园区(风景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排查治理工作走过场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
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方针
逐栋排查城镇、农村所有房屋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灾害后我区不发生房屋住用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房管局局长、区建委副主任、区规划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立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傅建华任组长
区安监、市政、教育、卫生、文化商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排查办)设在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局长冉龙强任办公室第1页共5页主任,区房管局副局长李涛、游海任副主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一名同志,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方法步骤本次排查治理工作分为组织宣传、排查治理和汇总报告三个阶段:一)组织宣传阶段方便群众申报房屋安全险情、举报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1区排查办公布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排查治理工作申报电话
并安排专人作好电话记录,填写房屋住用安全隐患电话申报记录表(详见附件1为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区房管部门牵头组建由房屋安全鉴定、质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专业技术骨干组成的核查组
广泛宣传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