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意见一、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建立健全市、镇、社区三级住房保障服务窗口
市级服务窗口设在市住建委,镇级服务窗口设在各镇行政服务中心,同时把服务窗口延伸到人口规模较大、保障对象较多的社区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住房保障服务网络
二、明确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职责(一)市住建委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职责: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2、指导各镇做好申请家庭的初审、公示工作;3、与各联审部门做好申请对象家庭的申请审核、年审、督查、巡查工作;4、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5、按要求做好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房源的录入、公示工作;6、检查审核各镇保障窗口上报的申请、项目、房源信息等材料
(二)各镇住房保障服务窗口职责: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2、在市住建委的指导下开展各项住房保障业务;3、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将申请家庭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经初审和公示无异议的,将系统内信息及书面材料上报至市住建委;第1页共4页4、配合市住建委及相关审核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复审;5、配合做好对已保对象的年审及平时的督查、巡查工作;6、配合市住建委及相关审核部门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7、按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房源的录入、公示工作
(三)社区住房保障服务窗口的职责:1、贯彻落实、宣传住房保障政策;2、配合做好申请家庭的初审和公示工作;3、配合市住建委及相关审核部门做好应退对象的退出工作
三、住房保障服务有关工作要求1、市住建委要做好设立住房保障服务窗口的牵头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2、各镇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并在社区窗口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做到经费有保障
各窗口要按创建方案要求,在全市统一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内全面、完整、及时地录入申请审核对象及各保障性住房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