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赤山金盾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萍乡市赤山金盾煤矿2012年6月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决策,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审定本矿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年、季度生产建设计划以及重大技术改造计划时,要同时审查实现这些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每月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掌握本矿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和安全薄弱环节,组织研究解决对策,并作出整改决定
4、经常检查本矿各级领导人员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生产实际需要,负责配齐必要的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安检员、瓦检员、防突人员、救护队员、防火防尘人员等)
同时对保证本矿矿井质量标准化资金和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
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审批权限,亲自审批井下串联通风,施工电、氧焊等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领导矿山救护(中)队工作,负责全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度消防器材的储存检查,并及时更换和补齐,要求每季组织对消防管路,消防器村等检查一次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的奖励、表彰大会
主持重大事故的分析,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9、负责安全奖罚制度的兑现
10、抓好对职工群众的安全思想教育
11、按照行业新的标准和要求,创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方法,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安全副矿长1、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章
3、协助矿长开好月、季度安全例会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逐项分解和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断修改、总结、完善,适应安全生产新的需要
5、协助矿长并具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