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会计主体的企业合并抵销处理来源:液压扳手http://www.sjyeya.com/合并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中的重要部分,在直接的实务处理中抵销分录形式复杂,借贷方对应关系模糊,不容易发现其中存在的错误。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重点从参与合并以及合并后形成的企业主体的角度出发,论述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到权益交易和非权益交易两种情况下的抵销处理原理,认为企业合并从实质上已经突破了会计主体的假设,但在会计处理上仍然可以基于会计主体假设进行,通过分析企业并购的交易实质,对企业合并中关于会计的主体假设适应性,对合并商誉的实质问题进行探索性的思考。因为合并后形成新的合并主体,因此参与合并的单个报告主体之间发生的业务联系,对合并主体来讲就是集团内部的资产负债的变化不需做业务处理,实际上就等同于单个的报告主体并没发生业务,这就给我们一种启示,即在编制抵销分录时,就可以将参加合并的单个企业对此所作的业务处理反向冲销来代替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例如,A企业和B企业发生合并,合并后经济实体假设是C,在以A、B为报告主体时,对业务往来双方都会分别进行单独账务处理,期末在基于主体C编制合并报表时就需要做相应的抵销处理,按照上文论述就可以直接将A、B做的会计分录分别反做一遍,原来的借记贷,原来的贷记借,再将双方反做的分录合并后即可,合并分录就是合并的抵销分录。一般认为,企业合并过程中涉及到权益交易和非权益交易对上述不同的会计主体来讲是有所区别的。下面就上述两种情况分别举例分析。一、合并主体涉及股权交易的抵销处理例1:甲企业2010年1月1日采用控股合并的方式以银行存款1000000元购买乙企业原股东的股权,取得其100%股权。其中,乙企业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500000元;负债账面额为600000元;股本为900000元,资本公积为50000元,盈余公积为20000元,未分配利润30000元,假设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要求编制收购时的相关抵销分录。假设乙企业的原股东用B标识,新股东用A标识。本例中,甲企业对乙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数额为1000000元,与乙企业所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正好相等,说明乙企业的股权投资数额均为甲企业所有,通过抵销分录将甲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总额、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重复计算的因素全部剔除,消除其对企业集团合并报表的影响。编制合并报表时,编制抵销分录如下:借:股本——A900000资本公积——A50000盈余公积——A20000未分配利润——A3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下面我们按照上文的分析作相应的处理。基于甲企业为会计主体,甲企业购买乙企业的业务处理: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①贷:银行存款1000000上述收购业务基于乙会计主体,就是将属于B股东的权益变为属于A的权益,实际上可以分解成两部分:一是A股东购买乙企业的股票;二是乙企业回购原股东B的股票,相应的业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1000000②贷:股本——A900000资本公积——A50000盈余公积——A20000未分配利润——A30000借:股本——B900000③资本公积——B50000盈余公积——B20000未分配利润——B3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按照上文我们的分析需要做①、②的逆分录,分录③是乙企业与其原股东的回购业务,不属于我们上文分析的甲、乙企业交易,不在抵销的范围内,①、②的逆分录分别如下: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借:股本——A900000资本公积——A50000盈余公积——A20000未分配利润——A3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将上述分录合并后,合并报表的抵销分录为:借:股本——A900000④资本公积——A50000盈余公积——A20000未分配利润——A3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这和直接分析合并后经济实体重复记的项目后抵销的结果是一样的,而且是按照合并前后不同会计主体的角度来分析得出的,也就是按上述会计处理,并没有违背会计主体的假设,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路径分析从现实交易的实质角度分析是存在问题的。基于以按照甲企业和乙企业为报告主体,按照上述思路分析,所做出的抵销分录业务处理是不符合现实中交易实质的,因为上述收购业务的实质是甲企业和乙企业原来的股东直接进行的股票买卖没有涉及会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