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人员县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城建服务中心、局机关借调及临时聘用人员)二、考核内容(一)日常考勤机打卡
(二)会议、活动参加情况
三、考勤办法(一)日常考勤管理
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所有人员上班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每个工作日须上午签到签退、下午签到签退共4次
无特殊情况或未请假报备,全天无考勤,视为旷工1天;上午未签到或未签退、下午未签到或未签退,均视为旷工半天;超过规定时间签到30分钟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早于规定时间签退,30分钟内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
因公外出办事、因私请假等情况,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登记,定期向办公室报送
考勤时间为:冬春时制: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夏秋时制:上午8:30--11:50下午2:30--6:00(二)会议、活动管理
实行签到制,参照日常考勤执行
第1页共5页(三)带薪年休假: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满XX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10天;满XX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应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全年累计请事假或全年累计休病假超过规定时间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IO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休假人员休假时间要与办公室沟通,尽量避开工作繁忙期
请假报告单经分管机关副局长或局长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婚丧假:婚假3天,丧假3天;(五)产假:严格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