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提示】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43号)核准募集
根据《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上一个保本期期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保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期
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基金代码变更为“020018”(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08]583号),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获准募集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基金合同》于基金募集结束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原《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