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福建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须知为规范我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企业申报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服140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服51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进一步明确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06】395号)规定,重新确定我省政府定价药品备案价格的企业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一、企业申报流程企业申报的品种分为A、B两类
A类为已公布代表品价格的增补剂型规格的品种;B类为未公布价格的品种剂型
不属于政府定价目录的品种和已公布价格的品种无需申报
(一)A类品种申报企业按规定填写《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见附件1),并以电子邮件提交至福建省物价局申报邮箱:fjypjgsb@gmail
(二)B类品种申报企业按规定填写《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电子版)发送申报邮箱,同时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至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受理窗口(受理窗口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1层1114室)
二、申报注意事项(一)共同注意事项1、电子申报表须以附件形式发送
2、企业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规定项目的内容,必填项目不得漏填
3、药品生产企业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在备注中说明委托代理关系,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申报单位出具的委托书
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4、药品通用名称须按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填写,剂型、规格按申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件(进口注册证或进口分包装批准文件)内容填写
(二)A类品种其他注意事项电子邮件主题须按“A+申报企业名称+申报药品通用名称+剂型”填写,如“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