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我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保障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2014年我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4年我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这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严格执法。为加强这次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成立了2014年我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要求将各行业主管部门分xx县南、县北两支行政执法队伍,进行联合执法。二、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督查情况。这次检查共出动车辆20辆次,检查人员79人次,分别对山罗镇龙珠湖风景区水上游玩船和码头、平乐镇东成水库渔业用船、大良水库捕鱼木船和打草工具船、大桥镇陆透水库渔业用船、良田镇马兰径水库陆水运030号农业用船和鱼场用船、古城镇二级路沙场的捞沙船、古城镇大陂沙场的捞沙船、良田镇黄村坡码头、古城镇盘龙圩码头、古城镇的陆渡031号渡船进行安全检查。(一)存在问题:1、平乐镇东成水库渔业用船、船工手续不全。2、大良水库捕鱼木船和打草工具船停靠和固定不够。3、良田镇马兰径水库陆水运030号农业用船已报废,但未掉离水面。鱼场用船属“三无”船只。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欠缺。4、大桥镇陆透水库渔业用船属“三无”船只;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欠缺。5、古城镇二级路沙场的捞沙船属“三无”船只,沙场周围安全警示标志欠缺,铲车操作人员无特殊作业证,非法储存油罐。6、古城镇大陂沙场的捞沙船属“三无”船只,沙场周围安全警示标志欠缺,无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不够重视。(二)整改意见:第1页共2页1、平乐镇东成水库渔业用船、船工应办理有关手续,后从事生产。2、大良水库捕鱼木船和打草工具船停靠和固定的管理,做好停靠和固定。3、良田镇马兰径水库陆水运030号农业用船已报废,但要掉离水面,由农业局跟踪落实。鱼场用船属“三无”船只,要禁止使用。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欠缺由水库跟踪落实完善。4、大桥镇陆透水库渔业用船属“三无”船只要禁止使用由水产部门负责监管并落实;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欠缺由水库跟踪落实完善。5、古城镇二级路沙场的捞沙船属“三无”船只要禁止使用;沙场周围安全警示标志要完善,铲车操作人员要办理特殊作业证,非法储存油罐要拆除。由水利部门及古城镇政府负责监管并落实,其他部门配合。6、古城镇大陂沙场的捞沙船属“三无”船只要禁止使用;沙场周围安全警示标志要完善,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由水利部门及古城镇政府负责监管并落实,其他部门配合。(三)建议:码头和渡口安全管理员及陆渡031号渡船船主,要做到严禁超员超载;严格执行“六不发航”规定;切实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水库船只的管理工作,禁止船只超用途使用。三、落实责任,长效管理。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落实好各处主管企业和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这次专项整治成果。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