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长效健康发展,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年修正版)》《省物业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建立城市社区管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层级监管机制,努力构建现代物业服务业体系,让市民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安全、更美好。(二)目标任务。实现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及时的矛盾化解机制、规范的监督考评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实现院落净化、楼道亮化、院内绿化、安全保卫常态化、文化氛围初显,全面改善业主居住环境。——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深入推进。物业管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措施保障到位,管理、督导、考评体第1页共11页系完善;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机制创新有突破性进展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物业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初步构建,形成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和谐文明的长效机制。——物业服务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老旧住宅小区、“三不管”楼院水电、气、消防和安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提质改造,筑牢治安防范网络基础,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应急管理服务、投诉调解等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住宅小区业主满意度逐步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大会运行指导监督有力,自主管理能力增强,业主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二、主要任务(一)理顺管理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旧思想观念和体制的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求,不断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工作“看得见、有人管、马上办、办的好”的高效长效管理体制。1.着力形成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坚持物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管理机制,做到社区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会诊第2页共11页问题、解决问题、交办问题,部门积极响应,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效破解物业管理上过去“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痛疾顽症。2.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优势,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配合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形成社区物业管理事务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1.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住宅项目物业管理竣工验收和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辖区内因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损毁、物业非正常撤出引发的突发性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按照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新建项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参与物业设施设备移交,负责已交付项目的物业区域划分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受理和审核;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考核、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配合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收费的监督;负责指导和管理城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第3页共11页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文明创建和安全生产工作。2.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辖区业主大会的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