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精致提升工作意见为规范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贯彻落实“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切实把物业管理作为我市精致城市建设和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市场监督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海景房开发和销售管理试点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强化顶层设计,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一)强化物业管理机制建设。依托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完善市、镇、社区三级联动管理体制,夯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基层治理机制。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调度、考核,负责组织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着力研究解决镇区提报的重大疑难问题。(二)完善属地物业管理机构。各镇区要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调度、考核第1页共7页制定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物业管理相关问题,接受市物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各社区居委会要把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网格党建范畴,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日常物业服务活动。日常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要化解在基层;涉及执法类、复合类的矛盾纠纷要按照“721”工作法,坚持服务优先、处置与疏导相结合原则,构建“服务、管理、执法”新模式,70%以上通过社区恳谈调解会解决,20%以上通过镇区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三)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建立三级联动管理考评机制,层层落实考核办法和措施,形成市物业主管部门抓镇区物管工作考核,镇区抓社区物管工作考核,社区抓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考核的联动考评机制。建立物业服务质量动态评价机制,各镇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分值占70%,市物业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考核,考核分值占30%。动态考核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相结合,由市物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镇区,形成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红黑榜,纳入黑榜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约谈负责人、实施重点监管、限制承接新项目,直至清出物业市场等惩戒措施。二、加强基础建设,稳步推动“三个全覆盖”(一)稳步推动物业服务全覆盖。坚持市场化方向,商品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市场化物业服务。市物业主管部门第2页共7页每半年组织镇区和社区对物业服务覆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没有物业服务的居住小区,积极推动业主选聘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尚未实施市场化服务的老旧小区,所在镇区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抓好社区基础物业服务,并制定市场化推进工作计划,XX年市场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XX年达到80%以上,XX年达到90%以上。(二)稳步推动业委会全覆盖。各镇区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委会建设工作,引导社区“两委”成员和热心社区建设的党员群众代表,按法定程序加入业委会,XX年年底前实现业委会全覆盖。不具备条件成立业委会的,要通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委会职责。社区居委会要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理顺物业服务关系,明确服务标准、内容和价格。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等公章由社区居委会统一代管。(三)稳步推动业委会党组织全覆盖。各镇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委会及业主的政治引领,将党组织设立情况纳入业委会备案要求。在业委会成立和换届时,通过镇区、社区党组织推荐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等方式,引导党员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确保新成立或换届的业委会党员比例不低于60%,现有的业委会在改选、补选时逐步提高党员比例,力争XX年业委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75%以上,XX年达到85%以上,XX年做到应建尽建。三、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第3页共7页(一)规范开发建设单位行为。规范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