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代汉语句法结构成分的二重性所谓“句法结构”是指词语和词语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的有机组合
如邵敬敏所言,“句法结构是句法形式和语义内容的结合体”
在句法结构中,总是存在着两种结构关系,句法结构关系和语义结构关系
而句法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词语,也因此具有了两种不同的性质: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这就是句法构成成分性质的二重性
句法构成成分性质的二重性: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句法成分,即所谓的句法关系结构成分,往往用于承担句法结构内部组合项之间的关系,如主谓,动宾,偏正等等
具体可以分为主语,谓语,宾语等几种成分
语义成分,即语义结构的成分,通常可分为施事,受事,工具,处所等成分
语义关系不同于句法结构关系,它是词语进入句子后词与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事实上或逻辑上的关系
体现为动作--受事,施事--动作,等等
如,我今天约了人
主语状语谓语宾语施事时间动作受事此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有时所体现的是句子表面意义,句法成分的位置会根据实际交际需要而发生改变
因此与包含句子深层含义的语义关系相比,句法关系更为灵活多变
如,“国军打了败仗”/“打了败仗的国军”,前一个句法结构的句法关系为“主谓”,而后一个句法结构的句法关系则为“偏正”,句法关系发生了变化
但就语义成分之间的关系而言,“国军”是“施事”,“打”是“动作”,语义关系未发生明显变化,较为稳定
句法结构成分二重性在句法结构中的体现句法结构成分的二重性在句法结构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的非一致性以及语义指向和句法结构的不平衡性
1句法成分和语义成分的非一致性之前我们说到,句法成分主要分为主谓宾定状补等几种成分,而语义成分则划分为施事、受事、与事等几种语义角色
句法成分中的主语通常表示陈述的对象,能回答“谁/什么”之类的问题
谓语则与主语相对,表达陈述的内容,能回答“怎么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