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切实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及《XX省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现就推进我市污水集中治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污水集中治理的总体目标及要求1.建设目标根据国家生态市的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年建成儒林、薛埠、指前、直溪、朱林等5个镇污水处理厂,并同步实施各镇(区)行政区域内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加强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使各镇(区)在污水收集管网所覆盖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工业废水及集镇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实行集中处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中心村的污水接管工作。到20*年,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2.建设要求(1)5个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覆盖范围是。薛埠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为薛埠镇;儒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为儒林镇;指前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包括指前镇、原洮西镇;直溪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包括直溪镇、原茅麓镇;朱林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为朱林镇。(2)儒林、薛埠镇污水处理厂在20*年8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并投入试运行。(3)指前、朱林、直溪镇在20*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各自区域内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完成评审和报批工作,并于20*年12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管网建设,投入试运行。(4)尧塘镇在20*年8月30日前,完成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在20*年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工作。第1页共4页(5)开发区在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原河头镇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在20*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工作。(6)金城镇在20*年6月30日前,完成原白塔镇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接管工作。3.建设原则(1)镇(区)为建设主体。各镇(区)为本区域内污水处理工程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的主体。工程进度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发改、建设、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2)多渠道融资。鼓励社会各类所有制投资主体和外资参与投资,积极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建设、经营污水处理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对污水处理项目投资主体向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投资运营可以实行以下三种模式,一是由社会资本建设,并自主经营的模式;二是由社会资本建设,再由镇政府逐年支付,支付完毕后由镇政府组织运营的模式;三是由镇政府和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运营的模式。(3)厂、网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是一项系统的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照“厂网并举”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投运。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政策措施1.对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实施补贴。对各镇每个处理能力达1万吨/日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市财政给予300万元补贴,每增加0.5万吨/日处理能力,增加补助100万元,具体根据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实际处理能力按比例实施补助,并对所有补贴实行分期拨付,即启动建设工程时拨付50%,主体工程竣工后拨付30%,其余20%在主体工程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后拨付。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帮助污水处理厂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2.对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施补贴。为推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完成对污水收集管网覆盖区域内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的接管任务后,市财政对各镇(区)按主管网建第2页共4页设造价的20%予以补贴。3.对建设工程各项收费实行减免、优惠。对镇(区)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减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它经营、服务性收费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补充规定》([20*]35号)的统一扎口收费标准收取。4.优惠污水处理厂运营税收。镇(区)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期间享受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污水处理厂委托镇自来水公司或直接向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