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治理模式的特殊性思考【摘要】创新是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但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我国市场环境中往往受到各种内外部环境的制约本文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司治理模式的特殊性展开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为理顺创新型中小企业治理机制提供基本的理论依据创新型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具有较健全的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形成以技术、品牌、制度、管理、文化等全面而持续的创新能力并借此获取超额利润的中小规模企业同时由于自身特点决定创新型中小企业独有的公司治理模式因此笔者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是带有层次性的“共同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的经营业绩评价需要各有侧重地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一、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特殊性创新型中小企业特有的治理模式是以其所处的经营环境为根本的研究创新型中小企业治理模式首先应以此作为切入点目前我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与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有所相似但仍然在下列特点上具有其特殊性(一)资本集中程度高中小企业资本的集中程度远高于其它企业而创新型中小企业更甚中小企业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诞生期或成长期多是独资或合伙经营企业即使建立股份制其资本结构也以一两个股东高比例绝对控股为主体而且也不无例外地陷入“中小企业融资困局”中虽然在部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激励机制中部分经营管理者和技术团队可持有企业股份但通常是比例极低的股票期权无法改变创新型中小企业资本高度集中的局面应该说这是中小企业特有的生命周期特征创新型中小企业也不例外然而资本集中度越高出资者(大股东)承担的风险便越高显然与下面所述的投资风险混合存在(二)投资风险大收益与风险是一对“双生儿”投资风险大正是创新本身所带来的创新为企业带来高速成长是因为在短期内缺乏竞争者而这也是风险的根源中小企业从创意的酝酿到推广乃至真正实现不确定性程度极高且难以被测评大量投资尚未回收此时的风险具体表现为技术风险——是否成熟稳定模仿难度如何能否通过中试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