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综合购物中心纳税评估案例一、内容提要某购物中心税务登记证号:650103xxxxxxxxx,法定代表人:张某,工商登记日期2003年11月3日,核准税务登记日期2003年11月19日,2003年11月24日被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2月29日被认定正式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册资本1100万,2004年销售收入6800余万元,2005年9100余万元,资产总额9800余万元,已纳入某市国家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范围,在辖区的超市和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中,其资金投入、销售收入以及经营规模属中上水平
某市某克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科在对辖区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份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时,发现该购物中心税负下降幅度很大,2006年7月30日被某市某克区国家税务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2006年8月2日至8日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运用相关比率、相关系数等多种分析方法对其实施评估,2006年8月10日移送稽查局,2006年8月22日稽查处理终结,经重新核实认定,该公司偷逃增值税共计130,708
某克区国家税务局通过对该购物中心开展有效的纳税评估,为该行业管理提供了经验,使该行业的整体税负有所提高,零负申报户有所减少,商业零售企业税负达到了1
5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0
8个百分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分别下降了2和5个百分点,纳税评估工作“评估一点、规范一线、促进一面”、“以管促收”的作用初步得到了体现,纳税评估与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局面开始形成
二、案例介绍(一)分析选案2006年7月某市某克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科征管岗位工作人员根据自治区国税局、某市国税局计统部门发布的全疆、全市税收总量、税负增减变化宏观分析和监控数据,以及各税种管理部门定期发布分税种的行业税负预警值,在自行开发的纳税评估管理系统中利用分批从征管信息系统、“一户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