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第三条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处方点评管理组织结构第四条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督导组”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是要求成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本院是否需要成立
)第六条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医嘱抽查及初评、结果汇总上报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处方点评实施第七条处方点评依据一、《中国药典》第1页共19页二、《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三、《医院处方点评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XX〕28号)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04〕285号)五、《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XX版)六、《临床用药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编)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XX〕38号)八、药品说明书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