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03-2914:45:38作者:来源:中房联网浏览次数:313文字大小:【大】【中】【小】甬政发〔2007〕7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宁波
甬政发〔2007〕7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宁波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
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本规定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的建设应按批准的专项规划执行,可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在规划编制、管理中,涉及消防、人防、环保、交通等其他专业的,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其他专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用地管理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结合本市用地的实际情况,本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宜符合表一的规定
表一宁波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社区)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