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各部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作风建设,集聚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特制订如下若干规定
一、强化学习提升,注重调研实效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把加强政治理论、遵纪守法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实施校级领导推门听课制度
健全副校长分管级部,中层干部担任班主任等制度
鼓励干部教师深入职工、学生、家长开展调研,以解决主要问题、化解主要矛盾为基本要求,积极抓落实,从我做起,树好标杆做好表率
二、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各项工作
规范文件流转程序
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接收,校长签发
分管副校长应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精心谋划,向执行部门负责人提出落实文件精神的建议,并做好督办;文件执行人应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事后应向分管副校长汇报文件执行情况,并将文件送回办公室存档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需要学校统一印发的文件,一般由主管处室部门起草,办公室审核,校长办公会批准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一定要短
凡能通过电话、办公平台、网站等解决的,不印发文件
规范大型活动组织程序
常规、动态工作中,涉及全校性人力、物力、财力配置的大型活动,如年度总结表彰会、运动会、联欢晚会、等,一般由分管副校长与主管的处室部门一起提出方案,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实施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
一般每周五上午召开行政办公会;每周五下午有各部门分管校长和部门负责人召集一次周前会;每月有政教处召集一次班主任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
第1页共15页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
严格落实兖教体发[20XX]4号《全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