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C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EVELOPMENTRESEARCHCENTEROFTHESTATE调查研究报告COUNCIL,PRC第76号(总2922号)内部资料2007年6月18日加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共赢内容摘要:社会保障是国外改善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只要保障水平和个人行为得到控制,福利病是可以避免的
过去我国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一直采取消极的态度,加剧了城乡分化,也影响了城市社会保障的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财政投入的自行增长机制,促进各地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和全国城乡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同时加强对财政补贴接受者的行为控制,以促进国家帮助与个人及家庭努力的统一
关键词:财政投入生存保障行为控制农民本报告主要讨论务农农民的现金型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实物型待遇
一、国际经验表明,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必要的,“福利病”是可以避免的(一)社会保障是工业化国家改善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这里以资料较为全面的经合组织成员国为例
其中土耳其、韩国和希腊等收入相对较低的成员国10多年前的经验对我国应该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在经合组织国家中,社会保障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改善农民家庭收入状况,包括提高收入水平、降低农民家庭低收入发生率、消除农民收入波动等一系列目标
围绕这些目标,社会保障政策要与农业补贴和税收等政策工具统筹考虑
1.即使在收入相对较低的经合组织成员国,10多年前的农民家庭收入也占到全部居民家庭收入的3/4以上近年来经合组织的有关研究(OECD,2001,2003)表明,至少在过去20年期间大多数成员国的农民家庭收入一直是接近或者高于全体居民家庭的平均收入
即使在西班牙、意大利等收入相对较低的国家,10多年前农民家庭收入占全国家庭平均收入的比例也在90%以上
另外,在土耳其、韩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