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1、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条例》出台后,针对其中的第14、57条(监理的安全职责),在工程管理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见解
2“工程安全”的含义及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2
1“工程安全”的含义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2003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
2004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
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
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生产视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按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1)低价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