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申报表概述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及适用范围1.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构成及分类1.2.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度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体系,由下列申报表构成: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三、《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四、《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五、《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1.2.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分类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体系的有关内容,可以分为以下类型:一、申报表体系,按主附关系可分为三个层次:一级为主表,二级为主表的附表,三级为二级附表的附表。二、申报表栏次,按表间关系可分为:表内计算栏次、依据附表填报的栏次和直接填报的栏次。三、申报表栏次,按数据来源可分为:一是按会计数据填报栏次,二是按纳税调整数据填报栏次。1.2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适用范围一、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申报表适用范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征收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二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查账征收的所有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的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申报表适用范围企业所得税按照纳税义务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居民企业,二是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非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扣缴报告表》。1.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框架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出台,特别是待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实施后,原行业会计制度、原会计准则、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及问题解答一律废止。我国会计核算标准框架更加清晰,即大中型企业将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未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时,首先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全面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则表示,中央国有企业将在2008年底前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末,中国证监会为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财会[2006]3号文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全面推行后,会计核算框架由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七个体系组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相应的也就分成了五大类,一是执行会计准则体系的纳税人,二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三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四是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五是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概说2.1适用范围、填报依据及表头项目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填报,并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企业的《利润表》以及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的数据填报。三、表头项目。(一)“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