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内部审计风险的成因及解决之我见近年来,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入正常的管理轨道,但和社会审计工作的要求,存在着内部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风险成因包括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不精,内部审计方法的科学性不强,内部审计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为了降低地税系统内部审计风险,应加强内部审计的法制建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执行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程序,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加强行政管理的关系,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势在必行
税务系统内部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在假定与内部会计控制无关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报表和各账户余额或某项税收业务发生重大差错的可能性,即由于被审计单位税收业务的特点和会计核算工作本身的不足而形成的审计风险
如某些基层(县区局)科级、特别是副科级(税务所)单位缺乏对会计制度应有的重视,账户体系混杂、会计信息明晰性降低,报表利用困难等
控制风险是指由于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内部控制行为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某个账户或某种税收业务中的重大错误而形成的审计风险
有时即使审计人员确认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合理或在关键环节上失控,其提出的修正建议能否真正适合被审计单位的税收业务工作,也会形成一种修正风险
一、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1
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够内部审计机构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在同级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级机构服务
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社会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和人事关系制约
内审人员面临的是与本级领导层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以及与各科室、所之间的同事关系,所涉及的人不是领导就是同事,非直接有关也是间接相关,审计过程及结论必然涉及到具体的个人利益,因而审计过程难免受到各类人员干扰
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不精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审计风险大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