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标准体系概述(2009
29修订)目录(一)工程标准简介(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体系(三)火电土建专业常用工程建设规范标准(2009年上半年版)(四)火电建筑工程常用产品(原材料)标准(2009年上半年版)(五)火电建筑工程常用试验检测方法标准(2009年上半年版)(六)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的检测标准(2009年上半年版)(七)消防灭火系统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2009年上半年版)(八)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主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和规范标准(九)建筑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常用法律、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及规范标准***********(一)工程标准简介我国工程标准有两种性质、四个级别与十种类型(按功能分)1
我国工程标准的两种性质我国标准按性质分为两类: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对推荐性标准有指导和制约作用(1)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条文强制;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为推荐性标准
(2)DL/5009
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为强制性标准、全文强制;DL/T5161
1—5161
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条文强制
●讨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区别和联系a
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a)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平常所说的“事前查处”
(b)在无充分理由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定时,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
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即所谓的“事后处理”
现行强制性标准条文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