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加减乘除”四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体【摘要】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主体之一,农民群众蕴藏着无穷智慧和力量
调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农民;主体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三个转变”助推长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
目前,全区发展农业合作社301家、家庭农场235家、适度规模经营面积(5亩以上)37
80万亩,规模集中度达44
04%,近80%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
(二)转变土地种植模式
截至20XX年底,全区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42
91万亩,流转率达49
99%,其中流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面积29
8万亩,占到了总流转面积的69
5%,土地撂荒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转变农产品销售方式
以长寿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按照“产业链条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理念,成功引进恒河集团、尚蔬坊公司等龙头企业,通过其庞大的销售网络,极大带动了园区周边的农产品销售
20XX年,全年农业总产值达到52
农产品销售额达3
85亿元,较20XX年增长86%
二、“四缺”现象制约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一)生产缺劳力
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80、90、00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价值观念等发生了重大改变,很多人不会、更不愿种地,对土地没有认同感、归属感
在长寿区38
45万人的农村劳动力中,71
78%(27
60第1页共11页万人)已转移就业
农业发展缺乏劳动力支持
(二)周转缺经费
第一、贷款难
无法提供业绩证明、资产抵押物,不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
第二、民间融资成本高,利率是正规市场的三倍以上,农户无法承受;民间融资不规范,一旦发生较大负面冲击,农户会面临倒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