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加减乘除”四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体【摘要】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主体之一,农民群众蕴藏着无穷智慧和力量。调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所在。【关键词】农民;主体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三个转变”助推长寿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转变农业经营方式。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鼓励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全区发展农业合作社301家、家庭农场235家、适度规模经营面积(5亩以上)37.80万亩,规模集中度达44.04%,近80%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二)转变土地种植模式。截至20XX年底,全区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42.91万亩,流转率达49.99%,其中流入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面积29.8万亩,占到了总流转面积的69.5%,土地撂荒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三)转变农产品销售方式。以长寿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按照“产业链条化”、“产品品牌化”的发展理念,成功引进恒河集团、尚蔬坊公司等龙头企业,通过其庞大的销售网络,极大带动了园区周边的农产品销售。20XX年,全年农业总产值达到52.5亿元。农产品销售额达3.85亿元,较20XX年增长86%。二、“四缺”现象制约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一)生产缺劳力。和老一代农民工相比,“80、90、00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受教育程度、价值观念等发生了重大改变,很多人不会、更不愿种地,对土地没有认同感、归属感。在长寿区38.45万人的农村劳动力中,71.78%(27.60第1页共11页万人)已转移就业。农业发展缺乏劳动力支持。(二)周转缺经费。第一、贷款难。无法提供业绩证明、资产抵押物,不符合银行的贷款要求。第二、民间融资成本高,利率是正规市场的三倍以上,农户无法承受;民间融资不规范,一旦发生较大负面冲击,农户会面临倒闭风险。(三)运营缺人才。第一、缺少科技人才。据统计,长寿区农村劳动力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5%。文化素质素质较低,影响了农民群众对现代科技的接受和运用。第二、缺乏管理人才。由于文化程度较低、长期从事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很多农民群众缺乏经营管理的知识和经验,导致运营松散,运作不规范。(四)销售缺渠道。以专业合作社为例,大多数仍采用传统的散销模式,单打独斗,缺乏有效渠道进入市场,面临着农产品卖不出去的问题。三、做好“加减乘除”四法,发挥农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主体作用(一)做好加法:提高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第一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是尊重农民的决策主体地位。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通过公共事务集体决策、平等参与,引导农民群众对农业项目的引进、经营、利益分配进行自主决策。二是尊重农民的建设主体地位。通过规划引导、政策宣传、典型示范等方式,增强群众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三是尊重农民的管理主体地位。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使农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四是尊重农民的受益主体地位。让农民群众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受益者,有更多获得感。第二、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一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特别是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二是引导发展适第2页共11页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构建利益联接机制。借助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重庆农村土地交易中心的先行优势,在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范围内,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对流转土地的农民,通过入企就业、入股分红、合作经营等方式,实行“工资保底、租金保底、分红保底”,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稳定”的紧密型利益联接、再分配机制。第三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土地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权益、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民。如引导工商企业重点投资发展育苗、饲料、农产品收购等农业项目,延长农业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