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调研报告2009年XX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实施意见2009年全市中小学普通课桌椅装备工作,将以旧课桌椅的更新装备和新增课桌椅装备二种方式进行,并建立课桌椅装备的常规化机制
现就2009年课桌椅更新和新增二种方式的装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更新装备和新增装备课桌椅的定义1、全市中小学使用六年以上,并且已经损坏不能用的课桌椅
或虽未到六年,但经实地考察确认为已经损坏不能用的课桌椅
定义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
2、在“扶贫工程”、“三新一亮”工程和其他装备工程中,至今没有更新的旧木制课桌椅,经确认已经破旧不能再用的课桌椅
定义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
3、新增学校、新增班级和实施“小班化”后,新增的课桌椅和“小班化”课桌椅
定义为“新增装备的课桌椅”
二、数量及经费政策1、课桌椅装备要逐步形成一个常规化的机制
在严格控制质量的基础上,建立使用寿命制度,按保质期与使用期,每年确定更新装备的数量
2、各区县2009年“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其更新的数量严格控制在全区县中小学课桌椅总量的10%以内
XX县区、XX县区和XX县区(以下简称“一区二县”)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15%
“新增装备的课桌椅”依实际情况而定,不作限制
3、XX县区“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和“新增装备的课桌椅”,其经费,在市财政的切块经费中安排,区县按2008年的配套比例政策筹措配套资金
市教育局不再另外安排专项经费
4、“一区二县”的“更新装备的课桌椅”,市教育局单独安排课桌椅更新装备的专项经费,给予专项补助
其专项补助方法为:市、区县按8:2的比例,共同筹措
“一区二县”的“新增装备的课桌椅”(包括“小班化”课桌椅)不享受此专第1页共3页项补助政策
按XX县区的方法执行
“一区二县”2009年课桌椅更新数量如下
XX县区4000套;高淳、溧水二县各为3000套
均以双人套结果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