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情社会”中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处理方式探讨论文摘要社会工作者与案主建立何种关系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和效果,建立一种专业的服务关系是社会工作服务中所必须的,然而在中国的“人情社会”中,由于特殊的过去和案主特殊的需要,社会工作者在于案主建立关系时容易产生“多重关系”的伦理困境
本文从人情社会与社会工作伦理对建立关系的需求的对比出发,探讨在现代中国社会,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与案主建立合适的专业关系
论文关键词人情社会专业关系社会工作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经常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伦理困境,不得不作出艰难的伦理抉择
当然专业的伦理准则或守则可以为社会工作者进行一些指导和启发,但要用已有的专业伦理准则对每一个具体的伦理困境提供相应的操作性的指引是不切实际的
伦理困境存在于社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每一个环节都可能面临着不同的伦理困境
个案工作中的第一步是接案和建立专业关系,鉴于公平和中立的原则,社会工作者需要与案主建立专业工作关系;而就现实的人际交往和人的情感需求来说,社工和案主之间关系很可能是混淆的专业界限的双重、多重关系
这样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关系的伦理困境在中国的“人情社会”中尤其明显,因此,如何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怎样做出伦理抉择,如何和案主建立关系,建立什么样的关系,是很值得我们去探讨的
一、“人情社会”关系建立的需求从普通人的直观感觉出发,大部分中国人都认为自己处于“人情社会”中,一些网站上关于中国处于人情社会这一观点进行调查,几乎所有的网民都同意这一观点
从学术角度出发,西方的学术界是几乎是没有“人情社会”的说法,而我国的学术界表述这样一个社会交换类型的概念并不统一,包括“人情社会”“差序格局社会”“熟人社会”等等
最早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的费孝通先生用质朴的语言描述了中国的社会“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