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及农民工就业出路探析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2010
1308:15:3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迅速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和二、三产业之中
然而,由于我国特殊的户籍制度,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产生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他们具有农民身份,却从事非农活动,在城市和农村往返流动,他们只是行业活动上的转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完全转移
这种单一转移既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工业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那么,如何认识农民工问题
怎样解决农民工问题
本课题拟通过对山东农民工产生的原因、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此来探讨真正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一、山东农民工产生的原因农民工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活动的全部农民工
狭义的是指外出到乡以外的农民工
本课题所要分析研究的范围是广义概念上的农民工
根据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创立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是产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根本原因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具有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
农业部门客观存在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以及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在劳动生产率等方面都存在着的明显差别,直接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这是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山东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工业和其他非农行业,在改变自身生活条件同时,也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一种不完全转移
1958年,国家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及配套制度,为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提供了详细的制度安排,由此诞生了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它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同时,户口又成为利益载体,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所享有的利益极不平等
改革开放后,伴随家庭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