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实施情况》的报告根据市院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我院认认真真地开展了这项教育活动
并将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紧密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现就有关开展教育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和启动这项活动我院自接到市院下发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后,立即着手启动开展这项活动
首先,召开院务会,专门研究和部署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的具体措施
其次,研究成立这项活动领导小组
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室主任担任
并下设办公室,戴晓群副检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这项活动的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第三,认真研究制定我院开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对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教育内容、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从而使这项活动一开始就步入细致规范的轨道,较好地推动此项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育活动内容按照我院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于5月12日上午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顾志祥检察长亲自作思想发动,对这次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认真进行了讲解,帮助干警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干警的思想尽快统一到教育活动中来
同时,还对此项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院办公室是这项活动的具体承办部门,为了杜绝出现以往组织学习时就学习而学习或领着读读文件就结束的做法,本着既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能如期开展教育活动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日程安排表》及时下发到各部门
其具体做法: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按照上级院指定学习内容的要求适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检察日报》5月10日刊发的“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思想规范执第1页共3页法”和5月17日最高检察院张耕副检察长强调的“检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