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0页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新生入学需持“青岛农业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与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交书面报告及所在乡镇、街道或原工作单位证明,办理延期报到请假手续,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请假须经学校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为放弃其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查阅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规定办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但须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的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已经报考其他学校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四条学生必须按《青岛农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第二节学制和修业年限第五条本科学生基本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8年;专科学生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3-5年;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基本学制按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第六条修业年限的提前德、智、体合格,所修读的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60%及其以上的本科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并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学生的修业年限以学年为单位,学校不接受提前半学年毕业的申请。提前毕业的申请在秋季学期的第3-5周内提出。如有变更,原申请可于随后春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撤消。(二)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青岛农业大学提前修业年限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备案,方可进入毕业实习环节与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三)已进入提前毕业程序的学生(申请被批准并在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未撤销者),如果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不得再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四)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保留学籍等)转入其他年级的学第2页共50页第1页共5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50页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五)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基本学制缴纳学费。第七条学生不能在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业,可提出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并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在基本学制最后一学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并附家长书面意见,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逾期不予受理。(二)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按照所修读课程的学分缴纳费用。(三)学生在最高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或肄业处理。第三节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第八条学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全校性)选修课)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各教学环节的组织与考核管理执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学业考核及成绩管理规定》。第九条除入学教育与军训、毕业教育、专业与公益劳动外,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记分,学生需取得60分及其以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第十条学生可参加创新教育活动获得创新教育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和学分绩点计算见《青岛农业大学第二课堂和创新教育学分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必修课学分为学生必须修读的学分,选修课学分不能替代必修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不能替代专业选修课学分,创新教育学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