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即为社会保险法所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社会保险费申报第五条[申报方式]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先通过网上申报,并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提供下列信息:(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包括: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三)职工名册及变化情况、每名职工缴费基数及变化情况;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四)为职工代扣代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