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各基层党组织,镇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苏发[20XX]14号)、《中共XX市委关于做好市(区)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泰发[20XX]8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泰办发[20XX]32号)和《中共**市委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兴发[20XX]2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党委换届安排在5月份进行。现就镇党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实现全市“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镇党委换届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一)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结构比例和条件1、代表名额。按照市委确定的代表名额,我镇党代会代表为69名,各基层党支部的代表名额分配将按党员代表的类型和结构进行分配(附:代表名额分配表)。2、代表结构。注重优化代表结构,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应在上次党代会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一般不与镇人代会代表交叉。代表中领导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一般占50%左右,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以上)一般占20%左右,先进模范人物(受到镇党第1页共6页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一般占30%左右;其中,妇女代表比例占16%。3、代表条件。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要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二)关于委员职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乡镇党委一般设7-9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构成:拟任的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人选和人武部长,委员名额许可时,副镇长以及群团组织负责人可考虑作为候选人。乡镇纪委委员职数一般为5-7名。(三)关于副书记职数镇党委副书记设2名,其中有1名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在镇纪委书记配备上,落实苏纪发[20XX]25号文件明确的“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干部担任”要求,并且专职专用。(四)改进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方式1、代表产生的方式。镇党委根据代表结构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名额分配意见。各选举单位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镇党委沟通。根据镇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员、群众意见,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选举单位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审查。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第2页共6页市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镇党委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镇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市委沟通。根据市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名额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镇召开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