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应用电子技术实训基地申报材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5月目录1、关于申报2008年省财政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报告……………………………………22、应用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3-153、应用电子技术实训基地建设方案……………………16-27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8-33关于申报2008年省财政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报告省教育厅高教处:根据教育厅关于申报2008年省财政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学院认真组织专家对现有实训基地进行逐一科学论证,现推荐《应用电子技术实训基地》作为2008年省财政和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申报,请批示
附相关申报材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2008年省财政及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学校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名称应用电子技术主办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二○○八年四月制填报说明1.院校性质:公办中职、民办中职、公办高职、民办高职、技工学校;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包括办公、教室、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等的面积;3.自筹经费:包括专项经费、学校培训、科技服务等收入费用;4.兼职教师:指正式聘任的,独立承担一门专业课或实践教学任务(20学时以上)的行业、企业及社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5.教学仪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6.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单价不低于5万元的用于教学的仪器设备;7.主干专业:指办学条件比较好,就业率较高的主体专业,或省级重点(教改试点)专业;8.行业企业经历教师:指专任教师中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
注:申报学校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各项数据,